根据省财政厅、省环保厅下达的《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补助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鲁财建指〔2017〕211号),共预拨我市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00万元。根据生态环境部审核确定的我市2018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清单,并结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实际,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经专题研究、省厅备案等程序,制定了本专项资金分配方案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公示期限:2018年10月19日-10月25日,公示期7天。
公示期间,如对本资金分配方案存在疑问或异议,均可以信函、传真、邮件等书面格式向市环保局提出意见。
联系方式:
市环保局水污染防治科 肖科长 7369026
邮箱: hbjshui0605@126.com
市环保局规划科 侯科长 7369019
邮箱:hzshbjghk@163.com
传真:0530-5622865
附件:菏泽市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清单
2018年10月19日